国家标准住宅物业服务规范编制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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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标准《住宅物业服务规范》编制说明
一、编制的目的意义
物业服务是物业管理的延伸,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,依据物业服务合同,对物业和相关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,对它周围的环境和公共秩序进行管理,并且对业主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。其主要目的是按照设定服务的标准、服务的内容、服务的层次、服务的资格、服务的对象,对物业服务实行统一的服务要求和服务判定,以期待达到预定的服务水准,提高物业服务水平。物业服务不仅能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,使其保值增值,对改善城市面貌、推进城市化进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1981年,我国第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在深圳成立,经过30年的发展,中国物业服务日趋成熟,目前,中国物业服务企业总数达6万家,从业人员600多万人,住宅物业服务规模达到120多亿平方米,年产值近2000亿。物业服务类型多,涉及住宅小区、高层住宅、写字楼、工业区、政府办公楼、医院、学校、车站、码头、宾馆、商场商业街和农民房等。住宅类的物业服务面较广,社会比较关注,在物业服务服务中具有代表性,普遍性,也是物业服务的重要领域。
我国的物业管理虽有国务院颁发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大多数省市也出台了《物业管理办法》或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对规范物业管理2(标准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物外墙、公用通道、共用门窗、道路、户外设置物、房屋结构、房屋装饰装修、私搭乱建的维护和保养内容。五、与现行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相关标准,特别是强物业星级服务标准
服务服务企业分三个等级标准,等级不同,提供的服务不同,所缴纳的费用也不同。
1、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
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,或具有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历的三级物业管理企业,80%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,80%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学历。
2、二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
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,物业管理项目应具备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,70%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,70%以上物业管理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。
3、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
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,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,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,物业管理项目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,50%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。